河南省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20】24号)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新环【2020】4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于2020年6月开展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相关信息公布,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省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法人代表:庄春生
厂 址: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东
生产项目:年产800万平方米高热导率铝基覆铜板项目
二、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公司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丙酮、非甲烷总烃,其中颗粒物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丙酮排放浓度79.3m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8.1 mg/m3,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建议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0.65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丙酮未检出,非甲烷总烃1.3mg/m3,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限值要求。
2、废水
公司厂区总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17-62mg/l、COD85-177mg/l、BOD525.5-60.5、氨氮11-28mg/l,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要求及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3、噪声
公司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57dB(A),夜间最大为47 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公司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定期外售或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河南省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371-63296466
意见反馈邮箱:280317649@qq.com
技术咨询单位:河南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71-67957808
联系人:张工
意见反映邮箱:122829991@qq.com
特此公告!